[大陸相親行程表]
壹.出國相親團費:新台幣伍萬元整(含機票./食宿./交通./8天7夜)。
貳.應準備資料如下:
a.a. 中華民國護照 ( 如果未辦,可由本公司代辦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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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護照者:需影印護照〔有照片及簽名欄〕之整頁3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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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護照者:需準備身份證正本,2吋白底彩色照片2張(未滿40歲需附退伍令正本)。 |
b. 台胞證:無台胞證者需申請辦理[應備護照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1張,2吋照片2張]。
c. 單身證明書申請:需親自到法院或民間公證人辦理(應備下列文件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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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未婚者:申請個人戶籍謄本7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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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離婚者:申請個人戶籍謄本7份及離婚協議書6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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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喪偶者:申請個人戶籍謄本7份及配偶死亡證明書6份。 |
d .辦理無血親關係証明。
參.大陸相親活動行程表:
第一天:由中正機場第一航站搭機至相親地點,然後安排住宿飯店。
第二天:開始相親,有300多位佳麗供你挑選,隔天也可繼續相親,到滿意為止。
第三天:今天可邀請心儀的對象一起聊天及餐敘,以增進彼此互相了解。
第四天:今天本公司開始為新人準備訂婚及結婚等相關事宜。
第五天:舉行結婚典禮 ( 於中午或晚間,需視新娘住處遠近而定 )。
第六天:今天到民政廳,公證處,辦理結婚登記及公證手續。
第七天:今天自由活動或可自行參觀附近觀光景點。。
第八天:今天搭機返國,完成幸福的結婚之旅。
**[以上行程需視相親過程而有所調整或延長,男方應同意配合]。
肆.應付大陸結婚執行費用計新台幣貳拾萬元:
1.結婚健康檢查。
2.訂婚,結婚喜宴[限2桌]
3.訂婚,結婚拍照。
4.在大陸當地提親交通費。
5.在大陸各項公關費用。
6.婚姻諮詢及媒人服務費。
7.結婚證書文件(台灣,大陸兩地)。
8.新娘來台入台證,大陸旅台通行證。
9.新娘化妝及禮服。
10.大陸辦理結婚手續費用:(海基會.公安局.民政廳.公證處)